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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2-02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9〕5号,现将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填报时间:课题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8:00-2019年4月10日17:00。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使用,如无账号可联系科技处刘溪老师开通。

(4)关于推荐单位:请统一填写“广东省科技厅”。

(5)关于申报资格:课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应为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重大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项目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6)。

(6)关于需上传的共性附件材料,详见附件2填写说明。

① 联合申报协议:由于申报时间十分紧凑,我校为课题责任单位(即牵头申报单位)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至课题联合单位(即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准备。

② 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因为指南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均有要求为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因此需要在系统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③ 外籍港澳台专家:需要提供全职或者兼职聘用合同,并上传至系统,凡是在系统中提供护照号的申请人请提前准备。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供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合资企业应说明股权结构成分(加盖公章)。

⑤ 自筹资金承诺函:根据各指南点要求按需提供,需要上传至系统,一般由合作单位企业提供配套。

(7)关于“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和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在最终打印纸质版本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不用另行提前准备。

(8)合作单位的选择:合作单位需选择成立1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如合作单位未在系统中注册,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注册”字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注册约需2-3天。

(9)具体详情请查看相关网址:http://www.nhc.gov.cn/qjjys/s7949s/201901/a27b0afd385a4d8c8c00bc908d8063c2.s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二、学校申报总体安排

(1)申报书系统提交:请各二级单位督促申报人于4月9日(周二)17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科技处审核及预留推荐单位(广东省科技厅)审核时间。

(2)纸质材料的报送:请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并在4月15日(周一)前,下载申报书电子版,并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简易胶装);一式3份(均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电子版光盘一份;由各二级单位汇总交至科技处405室。

联 系 人:刘溪

联系电话:020-39352553;15602321269

联系邮箱:liuxigdpu@163.com

附件:(点此下载

附件1: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填写说明

附件3:形式审查标准

附件4:指南编写专家名单

附件5:正式申报书模板

附件6:联合申请协议

附件7:查重安排和要求

科技处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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