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药创制”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19〕201号),我校现组织如下:
预申报。根据科技厅通知要求,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在同一专项(包括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中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个,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超过3个。因此,学校为了统筹安排,避免校内重复申报,请各二级单位先将本单位老师意愿申报的大体情况统计好,填好附表1,于2月15日下午下班前发到科技处邮箱(xmzkjc@126.com,只需电子版即可)。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意愿的情况,适当统筹协调。
第一批正式申报。2月11日-3月13日,不需调整的项目,请登陆“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已有账号的,请用原账号申报;没有账号的,请联系所在二级单位新建申报账号;忘记原有账号的,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查询。
备注: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常年组织申报,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与“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相结合的方式。2019年3月13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
根据科技厅通知要求“由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申报的专题,须有企业参与,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自筹经费由企业出资)”。因此,请各项目负责人申报时注意此项,并做好相应的经费预算。
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该专项需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学校提供了一个模板作为参考,详看附件2。
请注意科技厅通知中的几种“不得进行申报”情况:例如,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等。
本项目的申报请按照通知要求在系统递交,纸质申请书将与合同书同时报送,即:目前申报阶段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中标后,收到填报合同通知时,申请书纸质件才需连同合同书一起递交。
系统业务受理及技术方面的问题:020-83163338、83163469
专题业务咨询:020-39352065,科技处计划科肖明珠
附件1:各二级单位预申报表情况汇总表
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附件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药创制”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19〕201号):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49849930657-6138912616248262992.html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附件1:
各二级单位预申报表情况汇总表
序 号
| 项目负责人
| 意愿申报专题
| 专题内的项目
| 所在二级单位
| 团队人员姓名及所在二级单位(校外单位)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例子
| 张 三
| 专题二
| 项目1
| 中药学院
| 李四(中药学院),王五(中山大学药学院)
|
|
附件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我单位承诺, (项目负责人) 等人申报的项目 (项目名称) 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保证不违反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纪律规定,全力配合相关机构严肃查处各种失信行为。
如该项负责人有不履行上述承诺或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有权追回项目经费,情节严重的,项目负责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