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接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实验室科研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以及国务院和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召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2•26”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起火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在实验室科研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现要求校内科研平台(实验室、工程中心)提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的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在开展实验科研活动中应严格按照依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制度及要求,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结合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特点,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流程,落实责任,加强培训,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管理。
三、加强重大仪器设备、危险品、生物安全等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储合理、使用有序、责任到人。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做好安全评估排查,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实地演练。
四、当前临近高校寒假,春节长假将近,各实验室务必要开展实地安全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重中之重是对在校学生、博士后等科研人员在假期期间在实验室工作或加班做实验等加强登记管理,做好应急预案,注意防范管理。
五、今后,安全管理将作为重点实验室评估和省级科研项目验收评价的重要因素,将纳入考核指标,并作为稳定支持和预算落实的依据之一。
请校内各科研平台(实验室、工程中心)按照通知要求报送落实情况,于2019年1月15日 下午5:00将纸质版报告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平台负责人签字(暂无负责人由二级单位院长签字(章))提交到科技处402房。
联系人: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