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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8-09-27   浏览: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科技厅“2018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知见附件1)开始申报,今年工程中心申报要求有变化,我校限额1项。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对象

校内同一或相似技术领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原有工程中心前5名成员(含负责人)不得作为新申报工程中心的前5名主要研究开发人员参与申报。现有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重点研究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不能作为今年新申报工程中心的前5名主要研究开发人员参与申报。

  1. 科研条件

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工艺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3. 科研成果

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近三年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省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

4. 人才队伍

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科研总人数的50%。

5. 管理机制

中心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内部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6. 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署协议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科研条件和人才队伍核算。

二、组织方式

请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申报,每个二级单位择优推荐1项,我处根据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推荐1项。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 校内遴选时间及材料要求:请二级单位把择优推荐的工程中心申请书纸质版(含附件)一份于2018年10月15日前提交到科技处402室。从阳光平台申报系统导出的电子版申报书发到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2. 省科技厅提交时间及材料要求:经学校推荐的工程中心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7:00;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附件)于2018年11月5日12:00前送科技处402室。

联系人:霍务贞

联系电话:39352065

邮箱地址: 65039028@qq.com

附件:

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2.工程中心认定申报操作指引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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