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实现“把学校打造成为国家药学教育高地、华南新药研发高地和广东健康产业服务高地”的目标,加强校内科技资源整合,建立我校国家、省、校三级科研平台,为我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服务区域医药产业提供支撑,学校2018年度拟建3~5个校级重点实验室,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实验室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经二级单位择优推荐,每个二级单位限推荐1项,我处根据申请,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实验室负责人:正高职称;主持过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或省级项目2项及以上;发表3篇及以上SCI论文,或本研究领域3篇及以上高质量研究论文;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实验室团队:核心团队人员3~5人,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近5年团队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申请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
(三)实验室场地:申报的实验室具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场所,具有开展相关实验的仪器设备,能够保证实验室开展基本科研工作。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现有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基地)负责人不得申报。
2.申报校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不得与现有的厅级以上科研平台(基地)相同或相近。
三、支持方式与支持强度
每个校级重点实验室经遴选公示立项,一次性拨付建设经费30~5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中的成果应是本团队成员2014年1月至2018年9月。
2.填写《广东药科大学2018年度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
3.申请书纸质版(含附件)一份请二级单位于2018年9月20日12点前提交到科技处402室。电子版申报书(含附件)(word版和pdf版)发到邮箱:65039028@qq.com。
联系人: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附件: 《广东药科大学2018年度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