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省基金办定于2018年7月2日至11月2日16:00开展省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如期结题项目:2015年立项的项目。
2.超期未结题项目:截至2017年底已到期但未结题的项目,即2014年及之前立项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
二、时间要求:
请如期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8月8日前在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并于8月29前完成网上提交结题书。结题书经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并按程序报送。
三、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结题材料需不少于一式4份,包括:
1.验收书(模板详见附件1,纸质需附专家组意见原件);
2.合同书(复印件);
3.发表论文全文(需具有省基金资助标识)或专著(首页、目录页及省基金资助标识页)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科技报告,根据《广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粤科规财字〔2016〕39号)的要求,2016年5月6日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需通过广东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 (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呈交科技报告,经审核后,生成《科技报告呈交证明》作为必备验收材料;
6.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具体详见链接(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30519238194-871932417821080121.html)。
请各二级单位填写附件4并于8月1日前发至指定邮箱。所有纸质材料于9月25日前交至科技处405室。
联系人:刘溪 39352553
邮 箱: liuxigdpu@163.com
附件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书(模板)
附件2:结题验收流程图
附件3: 2015省自然基金项目广东药科大学立项清单
附件4. 2018年广东省自然基金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