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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8-07-3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创委《关于发布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受理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单位及申请人员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二级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动员和组织、审核、推荐工作,及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请关注今年申报与以往的不同之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创新委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二级单位正式职工,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 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按期结题,终止项目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

1.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在研(2018430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下同)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请申报人员一定要问清楚项目主要承担人员

3.二级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20171231日前合同到期且未完成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内容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二级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

2. 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内容在签订合同书时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规定申请变更),请申报人认真填写。拟立项公示后至项目合同书签订前,如发生项目承担单位实质性变更、合作单位变更、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组前3)变更、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等重大变更的,视为放弃立项。

3. 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4. 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法人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不同法人单位要签订合作协议。注意:由于学校法人与附属医院法人不同,因此,若涉及到学校教师与附属医院职工联合申报,仍需签订合作协议。请注意合作协议通过OA办理盖章审批程序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三)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复印件加盖二级单位骑缝章有效,未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及附件证明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合作单位、签章齐全,二级单位注意检查:项目组成员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注册及信息维护。

首次申报的老师从所属学院科研秘书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老师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注意,切勿一人设多个账号,将会导致项目因无法提取信息而评审失败)。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重置密码。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二级单位审核。

(三)审核推荐。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严把形式审查关,通过后提交至学校科技处。学校科技处负责抽查(不再对每个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二级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科技处联系,经科技处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学校科技处网上审核推荐后,状态为“组织单位已审核”或“等待纸质件”,申报人下载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经相关人员签章(含项目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含二级单位、合作单位)后,将纸质申报材料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

五、各计划(专题)注意情况

(一)计划1、3、4,以及计划2的专题2支持对象主要是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学校鼓励我校教师积极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二)计划2专题1:珠江科技新星专题。我校3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需要申报的老师请认真研读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注意:1、指南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地区连续全职工作两年以上”:需到我校人事处开两年工作证明(联系电话:39352071);2、该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9 年 4 月,实施期限 2 年。项目执行期间负责人不得变更,同时不受 理项目延期申请。申报人应充分考虑项目执行期内完全履职 的可行性,如发现因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对完全履职考 虑不充分导致项目终止的,将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资格限制。

  • 学校受理申报时间

  • 二级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时,网

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817日17时。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尽早把项目提交到学校审核,逾期导致项目提交不成功者,后果自负。(提交后无需提醒学校审核,自行查看系统状态为“待组织单位审核”即为提交成功)

、市科创委相关联系方式

(一)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

1.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电话:400-161-6289。

2. 市科技创新委,电话:83124014、83124115。

(二)各类计划(专题)业务咨询

序号

计划

专题

类别

支持对象

申报指南发布时间

主管处室

联系方式

1

民生科技攻关计划

民生科技攻关专题(科技帮扶方向)

竞争性

企业、事业单位

本次发布

市科技创新委社基处

雷秀明、83124147

谢秀珍、83124044

2

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珠江科技新星专题

竞争性

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

本次发布

市科技创新委人才处

林 浩、83124158

黎健健、83124157

科技服务专题

(科技成果交易补助、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补方向)

普惠性

企业、科技服务机构

本次发布

市科技创新委创服处

刘汝洁、83124151

莫晓波、83124052

3

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国际高端科技资源引进专题

竞争性

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本次发布

市科技创新委合作处

邝敏玲、83124168

黄远萍、83124068

4

科技与金融结合计划

科技金融补助专题

普惠性

企业、投资机构

及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本次发布

市科技创新委金融处

邱一菲、83124077罗 成、83124175

(三)综合业务咨询

市科技创新委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齐鹏、吴玲,电话: 83124134、83124035。

(四)党风廉政举报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电话:83722183。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关于发布2019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相关附件(请从网页下载:http://www.gzsi.gov.cn/indexDetail.html?viewUid=7e2d93e6-f268-4f49-aec3-f92776d6a683&id=72ee4d205d974bcba9875140e01cf8c5&contentUid=72ee4d205d974bcba9875140e01cf8c5)

科技处

2018年7月30日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肖明珠;联系电话:3935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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