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药科大学2015年度 “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及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创强办近日发出的《关于对广东药科大学2015年度 “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及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按时进行项目的验收总结工作,根据我校统一安排,我处现开展受理验收2018年到期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结题验收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按照附件1清单项目清单,到期验收的项目,请对应填写《 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报告》,若无法按期验收(未完成合同的80%或经费使用剩余超过50%),请撰写延期申请报告。延期申请报告请按照“延期原因,下一步计划,预算结题时间”的顺序撰写,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交由二级单位签署意见盖章递交科技处存档。申请延期的项目必须在合同到期的次年结题。
项目中期检查重点关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经费使用等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交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科技处存档。
成果统计。对“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进行成果统计,统计的内容包括发表的文章、申请或授权的专利、获得的奖励、出版的著作/教材、人才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以创强项目为依托新增的各级各类项目等,平台类的项目还需上报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情况。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纸质版《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成果统计表-汇总表》(附件6),交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科技处。
专家验收(中期检查)意见表先填好初步意见,电子版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打包发到科技处相关联系人邮箱 。
纸质材料按照①项目验收书(或中期检查书)②合同书(要有二级单位盖章的版本)③专利、文章等成果证明材料④账目明细⑤项目验收意见(初稿)的顺序装订。
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用中文或英文标注“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资助项目”及等字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验收材料。
成果统计表的电子版以“二级部门+姓名+项目名称”命名交由二级单位汇总,二级单位以“二级部门+创强成果统计表”命名于2018年6月15日前发送至科技处相关负责人的邮箱。
请各二级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纸质验收书和中期检查表一式七份,成果统计表一式二份交到科技处相关联系人。
合同到期不按学校要求参加验收或没有申请延期的,根据我校《纵向项目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今后3年,不得参加任何限项项目的申报。
平台成果类材料请交霍务贞老师,39352065,邮箱:gykjc2065@163.com; 教育科研类及人文社科类请交余静辉老师,39352553邮箱:gykejichu01@126.com ;自然科学类请交肖明珠老师,39352065,邮箱 :xmzkjc@126.com 。
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需结题及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验收报告
附件3: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4: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成果统计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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