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教育廉政理论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具体通知请登录http://www.moe.edu.cn/s78/A13/A13_gggs/查看相关通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相关老师申报,涉及限项项目每个单位限项1项,于2月22日前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邮箱,文件名标注“学院+教育部专项(类别)”。
联系人:余静辉 22553
邮箱:gykejichu01@126.com
温馨提示: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只能选择一类申报,否则视为超项。
科技处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