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重点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17〕13号 )(附件1)有关规定,学校每年对重点科研平台进行年度考核,为做好2017年度重点科研平台的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报告的填写请参照附件模板(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同一负责人依托同一单位建设多个科研平台的(附件3),年度考核表仅需填写1份,但是封面及基本内容实验室名称要全部列出来。
3.各重点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报告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电子版请发送邮箱:gykjc2065@163.com,纸质版一式8份(原件1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送交科技处。
联 系 人:霍务贞
联系电话:39352065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重点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
2. 广东药科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情况考核表
3.2017年度科研平台建设情况考核平台清单
科技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