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7年度在研项目及应结题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须知
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附件2)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二、项目进展报告
在研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不支持离线填报),于2018年1月12日10:00前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进展报告》。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注意事项:
1.请确保在进展报告中不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填报内容调整为:“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以及“研究成果”,如有图片表格等内容统一在“附件”中添加。
2.项目成果必须通过“成果在线”系统抓取研究成果上报,未接收的论文一律不得上报,如有违反,将影响下次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可通过ISIS系统获取登录“成果在线”系统的用户号和密码,或从ISIS系统直接链接登录“成果在线”系统后,即可检索、收集论文或专利成果,并选择与项目相关的成果导入进展报告。
三、项目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登录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按照有关要求在线填写《结题报告》(不支持离线填报),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由二级学院统一送交科技处(行政楼南405)
2.结题时关于财务审计:请所有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财务处打印经费支出明细,填写结题项目报告后,携经费支出明细和结题报告到审计处进行审计并加盖审计处和财务处公章。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请于1月10日前完成。
3.电子附件目录和电子附件材料:在电子附件目录中列出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4.国家基金结题的经费决算表统计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按照目前财政经费相关规定,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5%,请尽快完成已支付经费的报账手续。
5.结题报告提交截止时间
电子版提交科技处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财务处审核盖章后方可提交电子版)
纸质版提交科技处截止时间:2018年2月23日(科技处审核后方可打印)。
四、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广东药科大学:
科技处联系人:陈阿丽,电话:020-39352553
五、附件材料:
附件1: 2017年在研项目清单下载
附件2: 2017年结题项目清单下载
附件3:结题报告填写说明下载
附件4: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下载
附件5:结题报告模版下载
附件6:进展报告模版下载
附件7:结题补充说明下载
广东药科大学科技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