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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11-23   浏览:

各二级部门:

广东省科技厅发布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1935号,附件1),根据该通知,现将我校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内容及限项要求

2018年度省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

1.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各二级部门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各限报1项,由二级部门评审后送交我处进行遴选。省级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药物新剂型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生物活性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生物技术候选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

2.自由申请项目:参考省基金限额分配公式、部门在编人数及2015-2017年各部门省基金立项平均值,各部门指标分配见附件2。

3.杰出青年项目、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和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所有类别项目:因该类项目不限名额,请各二级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后直接报送我处,帐号密码到二级部门申请。

二、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的通知 》(详见链接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109109989066374541895308445038.html)、《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项目通过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网上申报,申请人与依托单位需按照“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附件3)进行申报。

2.有在研(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并尚未批复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自由申请项目。

3.申报书正文填写的内容凡是涉及到申报人姓名、参与人姓名、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参与人所在单位名称等具体信息的,须分别以“申报人”“参与人”“申报单位”“参与单位”等代替。违反双盲规则的项目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4.同一申请人申报和承担省基金项目数量要求如下:(1)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包括纵向协同管理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如申请人当年已申请纵向协同管理项目或联合基金项目,同年度不可再申请省基金的其他项目。(2)申请人在研的省基金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研究团队、杰出青年、重大基础研究培育和重点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包括联合基金项目中的研究团队、重大基础研究培育和重点项目);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与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包括联合基金项目中的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和博士科研启动纵向协同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3)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但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协调人除外)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同时,仍可申报本年度杰出青年项目。

5.项目的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的电子扫描文档,纸质件随后在纸质材料附件中报送)。

6.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申报不符合指南申报学科领域将被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7.项目实行匿名双盲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三、上交材料时间

1.2017年12月06日下午16:00前:由二级部门统一上交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初审通过的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命名要求:姓名+二级部门+申请类别)和汇总表电子版至275610212@qq.com信箱。

2.杰出青年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广东省—温氏集团联合基金项目可于2017年11月18日~12月14日17:00直接网上上传,纸质材料暂不上交。

3.2017年12月7日前:学校对二级单位推荐的项目请专家进行终审,确定上报省基金委人员名单。

4.2017年12月14日前:获得学校终审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申请书(有合作单位的要提前盖好公章,上传带有公章的材料(彩色扫描件)方视为合格,否则,无公章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校公章审批程序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或者见附件4。

5.省基金办网上形式审查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2018年1月5日。待省基金办评审完成,已立项项目的申报书与合同书一起报送,纸质申报书与合同书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注:因需限额筛选,请各二级部门务必依时报送,超过时限报送的一律不予参加终审,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 陈阿丽 39352553(行政楼南楼405室)

邮箱:275610212@qq.com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18年各二级部门自由申请项目限额分配表

附件3: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附件4:广东药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专利、成果)审批表

附件5:2018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二级单位汇总表

附件6: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同行专家推荐表

附件7:海外人员知情同意函

科技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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