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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教改[2013]1号)有关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决策服务的功能,经研究,广东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的申报面向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和省教育研究院,课题组成员应当包含从事基础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和各地市基础教育研究机构。

(二)申报要求

1.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应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中有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内容,并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和解决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经征集选题并组织专家论证,设置了《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本次申报工作需按照申报指南所列的课题题目进行选题论证,不得修改和自拟题目。

2.申报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且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保障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良好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

3.申报项目需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4.申报项目要重视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跨学科、跨学校和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5.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对于合作教育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等,要加快研究进度,按时间高质量完成。

6.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凡承担我厅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一律不得申请。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也不得申请。

7.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省财政给予每个立项项目15~20万元的资助经费。

二、申报限额、申报材料

此项目为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各二级单位限额1项,我处将根据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申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于12月7日前发送《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到科技处邮箱gykejichu01@126.com。待申报名单确认后,相关老师依据账号登录系统网址(http://zxzj.gdedu.gov.cn/SpecialWeb/index/)于12月13日前上传申报书,并于12月14日上午10点前提交《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件(附件2)一式2份至科技处,A4纸双面打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静辉22553

科技处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

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序号

选题指南

备注

1

城镇化背景下广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研究

2

教师教育UGS培养模式的研究

U-G-S意指师范大学-地方政府-中小学校

3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模式与路径研究

4

区县级教师培训体系及能力建设研究

5

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管理体系研究

6

基础教育装备优质均衡发展对策研究

7

广东省校园足球全面发展支持体系研究

8

广东省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9

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10

基于学校整体发展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研究

11

教育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创新与模式构建研究

12

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研究

附件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

请在教育厅科研处平台(网址:http://202.116.224.16)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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