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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于2017年8月4日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和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见附件1;两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开通时间:系统于8月8日上午8:00起开通,请按照学校及推荐单位统一要求于9月4日(周一)10:00前在申报系统提交;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可联系科技处黄国彪老师开通。

(4)关于推荐单位:请统一填写“广东省科技厅”。

(5)关于查重:重点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科研科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

(6)关于申报资格:课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应为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7)关于需上传的共性附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① 联合申报协议:由于申报时间十分紧凑,我校为课题责任单位(即牵头申报单位)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至课题联合单位(即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准备。

② 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因为指南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均有要求为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因此需要在系统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③ 外籍港澳台专家:需要提供全职或者兼职聘用合同,并上传至系统,凡是在系统中提供护照号的申请人请提前准备。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作为共性附件上传至系统,课题责任单位(即牵头申报单位)和课题联合单位(即合作单位)都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新法人证书扫描件。

⑤ 自筹资金承诺函:根据各指南点要求按需提供,需要上传至系统,一般由合作单位企业提供配套。

(8)关于“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和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在最终打印纸质版本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不用另行提前准备。

(9)合作单位的选择:合作单位需选择成立1年以上(2016年6月30日之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如合作单位未在系统中注册,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注册”字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注册约需2-3天。

(10)关于形式审查:每个专项每个指南点对课题数、参与单位数等均有不同要求,各单位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各专项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二、学校申报总体安排

(1)预申报书系统提交:请各二级单位督促申报人于9月4日(周一)10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科技处审核及预留推荐单位(教育厅)审核时间。

(2)纸质材料的报送:请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并在9月8日(周五)前,双面打印纸质材料(胶装)一式3份,各二级单位汇总交至科技处406房。

联 系 人:黄国彪

联系电话:020-39352064;13760722069

联系邮箱:153706227@qq.com

附件:1.科技部申报通知

2.二个专项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形式审查要求

3.预申报书模板

4.学校查重安排和要求

5.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附件材料下载:

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2个专项申报附件材料

科技处

201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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