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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组织安排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于7月31日发布了《关于组织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填报时间:一轮申报课题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以后-2017年9月11日17:00,两轮申报课题第一轮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以后-2017年8月15日17:00。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可联系科技处黄国彪老师开通。

(4)关于推荐单位:请统一填写“广东省科技厅”。

(5)关于查重:重点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科研科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查重方法见附件2)。

(6)关于申报资格:课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应为195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7)关于需上传的共性附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① 联合申报协议:由于申报时间十分紧凑,我校为课题责任单位(即牵头申报单位)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至课题联合单位(即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准备。

② 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因为指南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均有要求为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因此需要在系统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③ 外籍港澳台专家:需要提供全职或者兼职聘用合同,并上传至系统,凡是在系统中提供护照号的申请人请提前准备。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作为共性附件上传至系统,课题责任单位(即牵头申报单位)和课题联合单位(即合作单位)都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新法人证书扫描件。

⑤ 自筹资金承诺函:根据各指南点要求按需提供,需要上传至系统,一般由合作单位企业提供配套。

(8)关于“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和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在最终打印纸质版本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不用另行提前准备。

(9)合作单位的选择:合作单位需选择成立1年以上(2016年7月31日之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如合作单位未在系统中注册,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注册”字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注册约需2-3天。

二、学校申报总体安排

(1)预申报书系统提交:请各二级单位督促申报人于8月14日(周一)17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科技处审核及预留推荐单位(教育厅)审核时间。

(2)纸质材料的报送:请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并在8月18日(周一)前,双面打印纸质材料(胶装)一式3份,各二级单位汇总交至科技处406房。

联 系 人:黄国彪

联系电话:020-39352064;13760722069

联系邮箱:153706227@qq.com

附件:

附件1-申报指南

附件2-填写说明

附件3-指南编写专家

附件4-形式审查标准

附件5-预申报书

附件6-正式申报书

附件7-联合申请协议

附件8-查重安排和要

附件材料下载:重大新药创制申报附件材料

科技处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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