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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州市科普专项重点项目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1+9”政策,广州市科创委现启动2018年度广州市科普专题重点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及申报指南请登录http://www.gzsi.gov.cn/indexDetail.html?viewUid=7e2d93e6-f268-4f49-aec3-f92776d6a683&id=4f482ebc4ebf4b8ebe128c95d5240ffc&contentUid=4f482ebc4ebf4b8ebe128c95d5240ffc查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组织老师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gzkcw.egrant.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创新委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2、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指2016年12月31日前合同到期且未完成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3、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4、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5、申报项目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同时,各专题指南中规定的相关附件须于项目申报时一并提交阳光政务平台,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有效,未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及附件证明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组织单位签章齐全,项目组成员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

6、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上午9点,申报单位(各二级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上午10点,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状态为组织单位审核通过)打印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送交科技处,截止时间为7月28日上午9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静辉 22553

科技处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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