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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09-2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管理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重要人才,根据工作安排,需开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基本信息统计录入工作。请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专家统计登记和专家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能够胜任科研攻关、项目指导与评审、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入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遵循学术规范,学界口碑良好,无学术腐败、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收入备选评审专家库:

(1)博士研究生导师。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3)承担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作为项目评审专家。

(4)在SSCI、CSSCI核心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篇以上,或决策报告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

(5)获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理论宣传青年优秀人才”荣誉称号。

三、采集办法

各单位积极组织并遴选符合入库标准的专家,根据填写说明,如实填写《专家库专家申报表》(简称《专家申报表》),由各单位汇总审核并填报《专家库专家信息统计表》(简称《信息统计表》),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信息统计表》与《专家申报表》(以教师个人名字命名)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ykejichu01@126.com,邮件标题:“专家信息采集+二级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材料.doc

1.专家库专家信息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2.专家库专家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科技处

2017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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