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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东药科大学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编辑: 肖明珠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0-17   浏览: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我校创强办近日发出的《关于对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按时进行项目的验收总结工作,现组织验收2019年到期的“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科技类(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及要求

项目结题验收

   1、材料要求

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验收报告-项目类》(附件2)或《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验收报告-平台类》(附件3),交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查、汇总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纸质版验收材料一式五份二级单位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验收报告、二级单位验收项目汇总表、项目验收意见表2019115日发送至科技处关负责人邮箱(联系邮箱见本通知第三条“科技处联系人”

   2、材料装订顺序

结题纸质材料按照①项目验收报告②合同书(要有二级单位盖章的版本)③专利、文章等成果证明材料④账目明细⑤项目验收意见(初稿)的顺序装订(项目验收意见模板见附件5-项目类,附件6-平台类

(二)成果统计

1、成果统计类别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成果统计表-汇总表》(附件7),交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查、汇总、签署意见后纸质版一式两份二级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9115日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关负责人邮箱统计的内容包括发表的论文、申请或授权的专利、获得的奖励、出版的著作/教材、人才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以创强项目为依托新增的各级各类项目等,平台类的项目还需上报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情况。统计的时间节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2、提交电子版要求

成果统计表的电子版“二级部门+姓名+项目名称”命名交由二级单位汇总,二级单位以“二级部门+创强成果统计表”命名于2019115日前发送至科技处相关负责人的邮箱。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 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用中文或英文标注“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资助项目”及等字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验收支撑材料。

(二) 合同到期不按学校要求参加验收或没有申请延期的,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药大201782号)》的规定,项目负责人今后3年,不得参加任何限项项目的申报,并相应减扣二级单位的限项项目分配指标。未完成合同的80%或经费使用剩余超过50%无法按期验收的,请撰写延期申请报告(延期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8)

(三) 2018年申请延期的项目2015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请务必此次结题。

三、联系方式

1、平台成果类材料请交至霍务贞老师处,39352065,邮箱:gykjc2065@163.com;

2、教育科研类及人文社科类请交至余静辉老师处,39352553邮箱:gykejichu01@126.com

3、自然科学类请交至商道真、肖明珠老师处,39352065,邮箱 :xmzkjc@126.com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批量下载)

附件12016年度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清单一览表

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验收报告-项目类

附件3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验收报告-平台类

附件4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附件5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项目类

附件6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平台类

附件7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成果统计表-汇总表

附件8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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