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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 余静辉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30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类型,分别资助中小学教育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符合申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一般项目,我校限额申报2项,拟资助3万元/项。

二、相关要求

1、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研究,基础理论研究要突出创新性和时代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广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2、项目申报人按照课题指南(见附件)所列示的课题题目,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进行选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但须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密切相关。

3、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我校各二级单位限额申报1项。

4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申报人的同一课题如已获得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得超过2项。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017日上午10点前发送《申报书》及《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国际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至科技处邮箱:gykejichu01@126.com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400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1230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强师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http://edu.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2725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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