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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刘溪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1-21   浏览: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结合《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内容,现就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请各部门及项目申请人认真研究《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20年项目指南》),尤其注意关于2020年度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见附件1、各类项目申请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20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系统申报账号

1.申请人在线撰写可以用原来的ISIS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各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所在二级单位信息,已开通账户人员的信息不准确的请在系统中修改。

2.对于近期调入我校工作的申请人,已在原单位开立申报账号的,继续使用原账号,但需要自行在系统的个人信息中更改单位;

3.忘记密码者可以点击“找回用户名密码”通过邮箱或手机取回;

4.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部门科研秘书申请开账户。

二、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要求

1.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该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

2.正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在职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模板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原件,网上需上传扫描件)。

3.不具高级职称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附2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并注明职称、单位、专业等(模板见附件6,纸质版一式两份原件,网上需上传扫描件)。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5.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详见《2020年项目指南》管理科学部申请有关规定。

(二)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需防止超项。除特殊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1.2020年《指南》对限项规定作出调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2018年和2019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20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2019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4.请申请者将“限项规定”告知所有项目组成员,要求所有成员都务必亲笔签名并填写其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确认不超项。如因代签、冒签等原因产生的纠纷,按《广东药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广药[2010]183号)规定处理。

(三)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2.具有高级职称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有以下情况之一,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注明,否则形式审查不合格: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3.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4.2020年全部面上项目与重点项目试点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

5.2020年,扩大无纸化申请项目类型范围,除已开展无纸化申请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外,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也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6.请申请人按照《指南》中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选择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门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2)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7.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11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1231(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8.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本人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当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对于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应将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9.医学科学部青年基金和面上项目申请人需在提交的申请书内附上不超过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首页扫描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10.个人简历栏目中要详细提供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情况(包括学校和专业名称、导师姓名等,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与以往获科学基金资助、结题、发表相关论著等情况。工作基础和参考文献部分中涉及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论文应该为已正式发表论文,要求列出杂志名称、全部作者姓名及顺序、论文题目、发表的年份、卷期号、页码等。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收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项目申请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会议评审专家组。(2020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以加强科学基金诚信建设,防范科研不端行为)

(四)有关合作申报事宜

1.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

2.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3.我校作为依托单位时,合作单位章必须是一级法人公章,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合作应盖“中山大学”的章。

4.凡参加外单位项目的人员,必须通过学校OA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到科技处登记项目信息,留下联络方式,以便备查。

5.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和协议(或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

6.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有项目负责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

7.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的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和分预算无需提交,留学校科技处存档备查。

()申报书预算编制要求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三、有关伦理批件

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伦理证明原件除扫描上传外需将纸质件附在纸质申请书最后(上交伦理证明原件的负责人请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明原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需要提供伦理委员会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五五普法”栏和医学科学部网页(http://health.nsfc.gov.cn)“伦理法规”栏有关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伦理要求和规定,判断申请项目是否涉及伦理,并视情向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提出咨询或接受组织审查。为配合做好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请老师积极与动物中心或者附属第一医院两个伦理委员会联系,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一)与实验动物有关的请联系: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请先填写相关表格,2019222日前交到学校实验动物中心,逾期不再受理(附件3)。

联系人:张锦红 电话:39352152

(二)与临床医学伦理有关的请联系: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2020222前根据要求(附件4)将所需材料以202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姓名发至张医生邮箱gylunli@163.com,由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统一召开会议进行审议,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附属一院医务科  张医生 电话: 020-61321847

四、特别提醒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2020年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申请人需在线签署承诺后提交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确认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一)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二)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三)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五、校内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

()2020130日前:没有账号的申请人于本部门单位科研秘书处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二)2020130-31日:各部门集中组织本单位的评审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完善申请书。

三)2020352400前: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并完成一次网上提交(网上提交用于科技处下载电子版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科技处将于369:00前退回,老师可继续修改)。

(四)202039-312日:申请人网上提交申报书,各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后,科技处网上审核。

(五)2020313日:科技处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打印《申请书》纸质件终版一式2(无纸化申报项目提交《申请书》纸质件终版一式1份)及个人签名的《形式审查表》交所在部门。各部门将《申请书》一式2(无纸化申报项目一式1份)、个人签名和单位盖章的《形式审查表》纸质件1份,2020年国家基金二级单位汇总表纸质件1份提交至科技处(所有申报书签章页必须有申报人及参与人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六)2020314-316日: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复核。

(七)2020317日: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组。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刘溪 39352553 (行政楼南楼405室)

关于申报信息系统出现的技术故障或问题,请致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系统服务热线:010-62317474,或发送邮件至系统支持邮箱:support@nsfc.gov.cn

七、附件材料:

附件1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新规定

附件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3: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表

附件4:医学伦理审查表

附件5:在职博士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导师同意书

附件6:专家推荐信(中级且无博士学位人员适用)

附件7:广东药科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

附件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的原因总结分析

附件9: 2020年国家基金二级单位汇总表

附件10: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协议

 科技处 (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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