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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定向开放项目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编辑: 刘溪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04   浏览: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定向开放项目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有关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研究决定,面向因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法在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提交项目申请的科研人员,定向开放申请。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开放时间

  定向开放申请的开始时间为558时,截止时间为51516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

  (二)具备申请资格并拟在2020年度提交相关类型项目申请;

  (三)未在集中接收期内提交任何项目申请。

  对于上述人员,各二级部门应当于202041516时前向科技处备案。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对备案人员定向开放申请。

  三、项目范围

  定向开放自然科学基金委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所属申请代码下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四、申请方式

  采用无纸化方式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于558时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二)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提交说明材料至科技处审核后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备案和申请组织工作,在信息系统中实事求是填写备案人员信息,确保备案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申请人要合理安排工作,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请质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溪 电话:020-39352553


广东药科大学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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