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中医药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0〕43号),根据通知相关要求学校组织申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申报内容
(一)面上项目
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
(二)专项研究项目
对危害我省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以及恶性肿瘤、罕见病等开展中医药防治研究,推进疗效确切、安全有效的单方验方和特色技术整理研究,进一步提高临床疗效,发展中医药学术。
二、申报要求
(一)面上项目
1.由于本项目为限额申报,凡是获得过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基金项目的老师不允许申报本次项目,主持过厅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不允许申报。
2.申报人需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获得硕士以上(含硕士)不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者须经2位高级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3.同一年度不得申报2项及以上同类科研项目。
(二)专项研究项目
1. 项目研究目标
(1)开展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研究的项目,须形成省内行业公认的诊疗方案或临床路径,并推广应用。
(2)开展单方验方及特色技术研究的项目,须具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其中单方验方研究,须按照院内制剂申请要求开展研究,提交院内制剂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特色技术研究须形成技术规范,并推广应用。
(3)除单方验方研究外,其余研究内容,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并标注为广东省中医药局资助项目。
2. 申报单位须是我省辖区内的三级甲等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报人为主任中医师。承担我局中医优势病种突破项目、医院中药制剂项目、中成药二次开发项目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截点
(一) 二级学院限额推荐
本次申报学校仍采取二级单位终审评审方法。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见附件1)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5月10日前提交《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ykdx_sdz@126.com。逾期未收到二级单位的相关表格,视为放弃申报。
(二) 网上申报、审核及推荐
1. 科技处审核申报名单后,通知二级单位为申报人在系统上设立账号。
2. 获得资格的项目申报人登录管理系统(http://210.21.85.108/mgr/login.htm),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二级学院审核。网上申报和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下午5时。
(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 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需注明)(有水印),用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普通装订。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申报人纸质材料必须在申报受理状态(“等待接收纸质件”)方可打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5月25日前交科技处402室,由科技处负责统一加盖学校公章。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3.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及《形式审查表》(见附件4),二级单位填写好并在申请单位处盖章。
4. 二级单位递交时要注意检查水印、签字页和盖章页,所有签字必须完整,有合作单位的需提前盖好合作单位公章。
四、网上申请书填写要求
(一)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专项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面上项目申请经费按照1万元作预算,且须合理分配(管理费为5%)。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二)承担单位意见由二级单位负责填写,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由科技处申请盖章。
(三)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实验动物使用,应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请需要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的老师提前联系实验动物中心张老师或曾老师,39352152)。
(四)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管理的通知》(粤卫函〔2018〕1819号)及有关规定,对于涉及人的临床研究,需开展伦理审查工作,进行伦理委员会及临床研究项目的备案。
1.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伦理审查报告。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方为有效。(请需要开具伦理证明的老师提前联系我校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张医生,电话61321847,请于2020年5月5日前,按照伦理委员会要求,提供审查需要的材料)
2.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需提交课题摘要,并填写伦理审查表(科技处本周内会通过科研秘书给出表格模板)由伦理委员会审查后出具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说明,伦理委员会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此纸质材料由二级单位于2020年5月10日前统一报送到科技处。
伦理审查材料须报送原件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管理系统。未经伦理审查同意的项目,不纳入立项评审。
(五)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病原微生物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请开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实验活动备案证明(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资格证书),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有外单位合作的申报者,请自行提前准备好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模板请从科技处网站下载区下载(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签订完毕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七)原则上一经提交,不予退回,确定需要退回修改,请与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联系,由二级单位汇总名单后,通过QQ(以便留底)向学校科技处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确实需要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原则上只允许退回1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道真 020-39352065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名额
附件2: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申请书
附件3: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网上申报流程及形式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