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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编辑: 肖明珠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6-09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0163号)要求,现将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对象

1.广东省中医药局2018年度课题(具体清单见附件1)。

2.广东省中医药局2019年度课题,如已提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和考核指标,需提前结题的课题,可申请结题。

二、验收方式及专家要求

(一)验收方式

1.所有课题均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或变更实施期限申请,具体程序见附件2

2.本次申请结题的课题由二级单位组织专家,采取材料验收结题方式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单位进行安排,完成结题验收后,各二级单位需在2020624前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包括验收专家意见,附件3)。

3.单位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最新版文件。项目负责人需在202071日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双面打印,一式四份,胶装,由各二级单位统一交到科技处402

4.材料装订顺序:(1)《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申请书》;(2)《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验收结题专家()意见表》(签字版);(3)验收项目的获得成果证明附件材料(论文、专利、专著等)。

(二)专家要求

专家组由3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1名担任组长),专家组成员需与被验收项目无利益关系或其他直接关系,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三、其他要求

(一)凡申请结题材料弄虚作假、逾期没有申请验收结题或因主观原因导致终止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及其他限项类项目的资格,并登记不良信用记录信息。

(二)对未能按合同提供相关条件或管理不善导致项目终止结题的二级单位,取消3年内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及其他限项类项目的资格。

(三)对年度结题率或总结题率低的二级单位,将核减下一年度二级单位推荐限项项目数额。

(四)各单位核查广东省中医药局需结题课题清单,避免遗漏。

  四、联系信息

联系人:商道真,联系电话:39352065

附件:1.需结题课题项目清单(请各单位核查)

     2.结题验收或变更实施期限程

     3.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课题验收结题专家()意见表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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