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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6-16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现对此项目进行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的第一批项目包括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科技服务补助科普项目(补助)等,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4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如无账号,请联系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进行账号设置。

   三、申报条件

  (一)广州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用于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广州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广州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2053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三)20191231日前到期未验收广州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二级学院不得申报此类竞争性项目。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验收的,须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书面说明,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四、 限项要求

  (一)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科技服务补助、科普项目(补助)专题需满足相关专题申报限制条件,无其他限项要求。

  (二)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该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申报模板见附件5

我校限报24项,其中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18项,非“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6项。该类项目限项要求如下:

   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条件:

(1) 未获得过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

(2) 未获得过国家级科研课题、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

(3)未获得过2018-2020年度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

(4)获得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推荐资格的老师不能申报。

   2.“博士青年科技人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曾申报过2018-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且未获立项的老师,2020年入职的老师不受此项限制。

(2)35 周岁以下(1986 1 1 日及以后出生),且拥有博士学位。

(3)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策性补助专题和科普专题不受限制)以及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3.非“博士青年科技人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曾申报过2018-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且未获立项,2020年入职的老师不受此项限制。

   4.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限项规定:

按照二级单位人数进行名额限制。根据OA统计,二级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上限3项,50-100人限2项,50人以下限1项。其中,非“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项。

   5.关于项目负责人限项规定,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如果因项目负责人限项问题不符合规定,将取消其校内评审资格,该申报指标也取消,不接收二级单位递补。

   四、学校受理申报材料程序和时间

  (一)由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是限项申报,项目需进行校内遴选,请各位老师留意时间节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1.2020624日(周二)中午12点前,各二级单位递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科技处402,同时递交电子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发送到邮箱gdykdx_sdz@126.com

   2. 所有材料请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邮件或递交纸质件。同时递交项目汇总表(附件6)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202072日(周四)前,科技处网站公示获得申报资格名单。公示后,获得申报资格者请进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填写申请书,帐号和密码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提供。

   4.2020710日下午4点前,申报者在系统提交申请书,上传后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提交。

  (二)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科技服务补助、科普项目(补助)专项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2020710日下午4点前,申报者在系统提交申请书,上传后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提交。

   五、联系人

   商道真(39352065,邮箱:gdykdx_sdz@126.com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615

附件:

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3.科技服务补助申报指南

4.科普项目(补助)申报指南

5.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模板

6.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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