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村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168号),2020年我校共20个团队获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资助,获批经费200万元,为做好经费下达,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执行监管,保障项目高质量实施,取得预期成效,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
各团队应主动加强与帮扶村的对接工作,明晰科技服务需求,科学谋划,商定科技服务工作内容,明确任务目标,严格落实,圆满完成省科技厅农村科技特派员的任务使命。
请各团队按要求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合同任务书》(模板见附件),于2020年10月11日前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邮箱gdpuhgb@126.com。合同书一式3份,由科技处、二级部门及团队负责人分别保留存档,作为资助经费拨款和项目检查、验收结题的依据。
二、项目资金管理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均为科研资金,按《广东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联系人:黄国彪; 联系电话:39352553。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合同任务书》。
2.《广东药科大学获省科技厅立项资助的20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名单》。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