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批准项目计划书及批准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项目负责人,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邮件,按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现将有关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二)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
二、填报安排
(一)电子版计划书提交截止时间
1.获批项目为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的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0月13日17:00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上提交项目计划书(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的项目负责人均已提交)。
2. 获批项目为医学科学部的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0月20日17:00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上提交项目计划书。
(二)提交电子修改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随时注意管理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退回修改,修改后的计划书请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
1.获批项目为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的项目负责人在10月20日10:00前在线提交。
2.获批项目为医学科学部的项目负责人在10月28日10:00前在线提交。
(三)纸质版本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需打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计划书(原件一式3份,双面打印)、项目申报书(1份,含签字盖章页,双面打印) 、单独打印的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页(2份,双面打印),所有材料务必保证跟电子版内容一致。
1.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项目负责人于10月26日上午10:00前交至科技处。
2.医学科学部项目负责人于11月3日上午10:00前交至科技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溪 电话:020-39352553
广东药科大学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