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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的通知

编辑: 余静辉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立的基本原则
  (一)学科共建项目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
  (二)学科共建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项目每项经费4万元,由所在二级单位或申报人个人自筹并保障研究经费按时到位。
  ()学科共建项目严格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学科分类
  学科共建项目分二十四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规划,自主选定重点发展或重点扶持的学科组织申报。
  ()成果形式
 项目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一个项目可单独选定以上一种成果形式,或同时选定其中两种成果形式。
  ()申报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间接经费可为项目总经费的30%,其中包含管理费(5%)、绩效支出及其他费用。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本年度项目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www.gdppssp.com.cn/index.jsp)。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2020年12月28日前网上提交至科技处审核。填写项目申报系统时,“项目类别”请选择“学科共建”。
  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单位已审核)可下载、打印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并由二级单位统一于2021年1月4日下午3点前《申请书》3份(A3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2份(文档命名和内容需匿名,不能直接或间接出现申报者个人或单位信息A4打印)提交至行政楼南科技处413办公室。
  联系人:余静辉  39352400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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