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我校与湖南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的声明
我校于2020年10月10日与湖南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为“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系列大健康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经我校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等侵犯我校合法权益的行为,现我校决定终止合同,湖南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切行为均与我校无关。
特此声明。
广东药科大学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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