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粤中医函〔2021〕183号)(附件1)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校组织开展 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验收对象为广东省中医药局2019年度课题及2018年度延期验收课题。2019年度未达到项目验收要求的课题可进行研究期限变更申请,2018年度课题不再进行延期,必须进行结题。2020年度课题,如已提前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及考核指标,确需提前结题,可申请结题。
本次验收结题清单可查阅附件2。
二、验收方式及程序
项目负责人通过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zyky.gdmde.net)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或变更实施期限申请,具体程序及所需材料请负责人认真查阅附件3。
本次验收结题由科技处统一组织,验收结题采取材料验收方式。流程如下: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项目验收书 (含相关佐证材料)→ 保存后生成PDF文档 → 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由二级单位统一提交至科技处 → 学校组织项目验收会专家评审 → 验收意见表返回给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验收意见并上传验收意见表 → 验收书在线提交 → 科技处审核 → 中医药局审核 → 项目负责人重新登录系统打印验收书PDF文档,双面打印,一式四份,无线胶装,提交科技处。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节点
(一)纸质版验收材料,一式三份,简单装订。于 2021年6月15日中午12前提交至科技处,逾期不能参加本次科技处组织的验收会。
(二)《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验收专家意见》(附件4)与《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汇总表》(附件5)word版于 2021年6月15日中午12前发送邮箱:13631322559@163.com,《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汇总表》份二级单位盖章纸质版随纸质版验收书一起报送科技处。
(三)验收意见上传及在线提交验收书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
(四)通过中医药局审核的版验收书,系统打印PDF,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四份,无线胶装,提交至科技处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一)凡申请结题材料弄虚作假、逾期没有申请验收结题或因主观原因导致终止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校内推荐科研项目的资格,并登记不良信用记录信息。
(二)请二级单位重视科研项目结题,对未能按合同提供相关条件或管理不善导致项目终止结题的二级单位,减少二级单位次年申报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的配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德元 020-39352064
附件:
1.关于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的通知
2.2021年中医药科研课题验收结题清单
3.结题验收或项目实施期限变更(延期)申请程序
4.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验收专家意见模板
5.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汇总表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1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