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0〕5号),现组织我校2020年度广东普通高校立项平台和项目(科技类)合同签订工作,并在近期下达项目经费,合同签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签订流程
1.请项目负责人查看“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度广东普通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清单及下达经费”,并填写“广东普通高校立项科研平台和项目合同书”(见附件);
2.2021年7月8日前,项目负责人/负责部门将项目申报书及签订的合同书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审核;
3. 2021年7月15日前,各单位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申报书及合同书至科技处。
二、合同书填写注意事项
1.合同书签订按照实际下达的经费额度填写。
2.该类项目不需提取管理费和水电使用费。人员劳务费需低于总经费的30%。
3.合同起止时间:
平台及自然科学类项目:2021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
人文社科类项目:2021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
三、项目经费下达
财务处创建经费账号后,由财务处提供项目经费号给科技处。科技处将项目经费账号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项目负责人可联系科研秘书核对账号并登陆财务系统查询。
四、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平台类:肖明珠,39352065
2.教育科研类及人文社科类项目:余静辉,39352400
3.自然科学类项目及团队:陈阿丽,39352553
附件:
1. 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度广东普通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清单及下达经费(咨询科研秘书)
2.广东普通高校科研项目合同书
3.广东普通高校科研平台合同书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