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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经费和师资培训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提醒函》整改的通知

编辑: 张巍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1-22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科研经费和师资培训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提醒函》(后简称《整改提醒函》)的通知,现就省教育厅组织46所省属高校开展2016-至今科研经费和师资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所发现的主要常见问题下发各单位科研科和科研主管部门。为切实落实整改《整改提醒函》相关问题,现责成各部门处室结合整改提醒函相关内容认真核查、整改落实。尤其针对科研成果权属人登记在个人名下,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项目外包或“以购代研”现象;利用原有的科研成果申请验收结题等重点突出问题认真核查,加强管理,及时申报2016-至今本单位相关问题情况,落实科技处相关问题整改方案。
         请各院所科技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信息登记反馈工作部署,相关登记表和需要说明的情况说明,电子版,请于2021年11月26日前OA报送科技处张巍老师;纸质材料需要所属科研院所党委意见(书记及主管院长签字 盖部门章)请于2021年11月26日交到科技处402。联系电话:39352065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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