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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编辑: 刘溪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1-24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广药大党发〔202043)文件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统计结果将作为各部门岗位考核、绩效工资分配、科研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部门老师填报,具体统计要求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通过“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登记。

具体填报方式请各位老师查看“关于我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网址:https://keji.gdpu.edu.cn/info/1036/3280.htm)及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附件12

二、统计范围

2020年度我校教师获得的科研项目、成果、专著、科研论文等。

三、填报时间

(一)2021127日前教师完成填报工作;

(二)2021129日前各单位完成审核工作。

备注: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填报科研工作量相关信息,未在截止时间内完成填报的内容,将不纳入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

四、填报内容

(一)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填报

1.为方便我校教师填报,科技处已导入我校教师2020年度获得科研项目基本信息并推送至教师个人页面,项目负责人审核项目并完善相关信息。

2.未导入的科研项目,由教师自行通过科研项目新增模块添加项目信息。

3.所有项目、平台需要在项目登记中添加以下文件作为审核佐证材料(在“项目登记编辑->项目预算->选取文件”中添加):

1)项目预算扫描页

2)财务系统中获取的项目信息截图,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余额信息作为项目经费卡号审核及剩余经费导入依据。

目前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已和我校人事系统、财务系统对接。为方便今后项目经费执行、经费入账等事项办理,科研项目及科研平台信息填报需同时完善项目成员、合作单位以及项目预算信息后方可提交。

(二)科研论文填报

1.科技处已通过科研信息管理系统获取部分我校教师发表文章并推送至教师个人界面,教师认领文章并完善文章相关信息。

2.未获取推送的文章,教师可通过成果论文新增方式自行添加已发表的科研论文。

备注:期刊影响因子及中科院分区情况以2021年发布的2020年影响因子及中科院分区情况为准。

(三)科研成果、专著等填报

教师可通过成果模块添加著作、专利、获奖等成果信息。

五、工作流程

(一)教师填报科研工作量相关信息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二)各单位科研秘书审核相关信息后提交科技处审核;

(三)科技处审核相关信息后,根据填报信息统计2020年度各部门科研工作量,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各单位。经各单位公示后,由科技处统一提交至人事处。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论文、专著需在附件材料中提交电子版原文作为佐证材料。

2.论文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教师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排名第1位的计算,共同通讯作者以排名最后1位的计算;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时,导师视为第一作者。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论文,按照《广东药科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广药大党发〔202043)文件规定执行。

3.各类教材、科普书籍、习题集、论文集不属此工作量统计范围,再版、多版、修订版等不重复统计。

4.各单位须认真组织做好2020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联系方式

(一)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及论文、专著、综合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余静辉 电话:39352400

(二)国家级各类项目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刘 溪 电话:39352058

(三)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成果奖等相关事项

联系人:陈阿丽 电话:39352553

(四)广东省科技计划、广州市科技计划以及省、市其他类科研项目等

联系人: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五)科研平台建设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肖明珠 电话:39352065

(六)横向科研项目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蔡  帆  电话:39352400

(七)专利、学生科技竞赛获奖项目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何桂区  电话:39352064


附件:

1. 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科研人员.doc

2. 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科研秘书.doc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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