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教育部全国高校2021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

编辑: 刘溪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23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教育部全国高校2021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工作,根据教育厅2021年度高校社科/科技统计工作部署,现开展2021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工作。本次填报的教育部全国高校统计结果,将同时作为我校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将作为各部门岗位考核、绩效工资分配、科研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部门老师填报,具体统计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1年度我校教师获得的科研项目、成果、专著、科研论文等。

二、填报方式

教育部全国高校2021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工作通过“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登记。

(一)校园网内登录方式

学校主页->点击右上角“信息门户”->输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点击科研系统进入个人界面并填报相关信息

(二)外网登录方式

学校主页->点击右上角“VPN->按照提示安装软件后输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点击“科研系统”进入个人界面并填报相关信息。

三、填报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填报

教师自行通过科研项目新增模块添加项目信息。

1.若项目已有财务经费账号,在“是否历史项目”选项选择“是”。

2.成员信息须和项目任务书、合同书一致,不能仅填写项目负责人个人信息。

3.所有项目、平台需要在项目登记中添加以下文件作为审核佐证材料(在“项目登记编辑->项目预算->选取文件”中添加):

1)项目预算扫描页

2)财务系统中获取的项目信息截图,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余额信息作为项目经费卡号审核依据。

(二)科研论文填报

1.科技处已通过科研信息管理系统获取部分我校教师发表文章并推送至教师个人界面,教师认领文章并完善文章相关信息。

2.未获取推送的文章,教师可通过成果论文新增方式自行添加已发表的科研论文。

3.科研论文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1的作者填写“第一作者”,其余共同第一作者填写“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以排名最后1位的作者填写“通讯作者”,其余共同通讯作者填写“共同通讯作者”。

4.科研论文需要填写所有作者信息,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交电子版原文作为佐证材料。

备注:期刊影响因子及中科院分区情况以2021年发布的2020年影响因子及中科院分区情况为准(科技处将科研论文信息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图书馆查新,所有信息以图书馆查新结果为准)。

(三)科研成果、专著等填报

教师可通过成果模块添加著作、专利、获奖等成果信息,专利、奖项要填写所有作者信息,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交电子版原文作为佐证材料。

著作需要添加校内所有参与人的信息,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交电子版原文作为佐证材料。

四、填报时间

(一)2022212日前教师完成填报工作;

(二)2022215日前各单位完成审核工作;

(三)2022220日,科技处完成相关统计工作并提交至广东省教育厅。

五、联系方式

(一)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及论文、专著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余静辉 电话:39352400

(二)国家级各类项目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刘 溪 电话:39352058

(三)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成果奖等相关事项

联系人:陈阿丽 电话:39352553

(四)广东省科技计划、广州市科技计划以及省、市其他类科研项目等

联系人: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五)科研平台建设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肖明珠 电话:39352065

(六)横向科研项目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蔡   电话:39352400

(七)专利、学生科技竞赛获奖项目统计相关事项

联系人:何桂区 电话:39352064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123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研究项目(德育专项)、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填写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立项项目完成任务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