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专题项目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按《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gzsti.gzsi.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学校遴选推荐,广州市科技局按程序审核确定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支持领域
支持在广州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三、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申报全部面向“博士青年科技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且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不受限制);四是未获得粤穗联合基金项目支持。
2.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二)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四、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不受限制)。
(三)项目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项目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到期未验”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1年12月15日前合同到期且未验收或终止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
(四)我校所属二级单位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在本专题项目申报范围内,具体名单由人事处审核。
五、申报程序
(一)账号密码。本项目申报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gzsti.gzsi.gov.cn/)填报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有广州市阳光政务平台系统账号的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广州市阳光政务平台系统账号登录,异常或新建的,请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该项目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为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学校)审核。
(四)遴选推荐。各组织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申报、审核和遴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不超过限项数量的项目推荐至广州市科技局,广州市科技局按程序审核确定拟入库项目。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项目申报书;其中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附件2)。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材料)。
(3)项目可行性报告。为确保申报质量,每个项目需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3),以便学校专家审核遴选。
2.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项目负责人应向承担单位提交《真实性承诺函》(附件4)
(二)审核与公示
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的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完成系统审核后,审核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填报《2023年度广州市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科技处。
七、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每项广州市财政支持5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应按学校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使用。
八、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施期为2年。
九、申报时间节点
(一)申报资格人员摸查。各二级单位摸查本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及申报意愿。填写《符合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资格摸查表》(附件4),并于2022年3月18日中午12点前,把汇总表电子版发回科技处邮箱:gykjc2065@163.com。
(二)申报动员会。科技处于2022年3月23日(周三)上午9:30,在行政楼北楼一楼学术报告厅召开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申报动员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及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参加。
(三)项目提交、审核。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9时,项目申报人网上截止时间为:4月14日17时。
(四)项目审核。二级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7时。
(五)项目公示及资料报送。二级单位完成公示后,公示截图或公示图片证明材料纸质版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填写《2023年度广州市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和《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上报函》(附件7),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五份,简单装订,由二级单位统一于到2022年4月22日12时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申报书pdf版(命名:学院+姓名)统一发送到科技处邮箱:gykjc2065@163.com。
十、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广州科技大脑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二级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广州科技大脑填写完善。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网上审核推荐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到期前广州科技大脑网络繁忙耽误申报及推荐。
(四)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广州科技大脑系统上查询,鉴于本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自主研究,实施期有限,实施期内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期等信息情况不予变更。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七)各组织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书约定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以该项目作为资助项目获得以下5种情形之一且经费使用符合规定的,由组织单位审核后通过验收,可不组织技术专家评审。如无以下情形,各组织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组织技术专家评审验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验收。
1.项目实施期内,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以上(须标注资助项目编号);
2.项目实施期内,以第一完成人申请或授权专利、软件著作1项或以上;
3.项目实施期内,获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人才项目支持1项或以上;
4.项目实施期内,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含列入获奖团队成员名单)1项或以上;
5.项目实施期内,获得职称晋升。
十一、联系方式
(一)广州市科技大脑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广州市科技大脑操作指引: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二)科技处联系人: 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附件:
附件1.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法人证书2021-2026.pdf
附件3.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模板.docx
附件4.项目申报人承诺函.doc
附件5.符合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资格摸查表.xls
附件6-2023年度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7.承担单位上报函.doc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