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学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领域类可推荐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专业类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科研经费。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二)科研条件。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管理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三、申报方式
有意申报者请于5月20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校内遴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明珠
电话:39352065
科技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