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加快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2〕31号)的要求:
一、2020年度、2021年度的中医药科研项目专项资金,须在今年5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毕;
二、2022年度下达的中医药科研项目专项资金,须在今年5月底前达到50%支出进度。
科技处已于2022年4月26日发出加快使用专项资金的通知,现统计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是否符合要求。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如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不符合要求,科技处将在2022年8月25日对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未达要求的项目再次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将通过学校公函形式上报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请未达要求的项目予以重视,加速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汇总表请于2022年7月4日中午12点前,由二级单位汇总后发送到科技处邮箱:gykjc2065@163.com。
联系人: 霍务贞 39352065
附件:《广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统计汇总表》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