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编辑: 刘甜恬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28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转发你们。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见附件1),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附件2和3请各学院(研究院)、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老师申报

联系人:刘甜恬 020-39352064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

附件2. 合作交流协议模板

附件3. 学术会议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628


上一篇:广东药科大学科研行为负面清单

下一篇: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器官衰老与器官退行性变化的机制重大研究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