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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科技项目专家的通知

编辑: 何桂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26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科技项目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网址: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8400039.html)。请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根据该通知要求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

请于82日前将所有资料纸质版送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502382000@qq.com

联系人:何桂区,电话:39352064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725

附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科技项目专家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内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科技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市场监管科技活动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第二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市市场监管系统各技术机构(含托管企业广检集团),市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社会组织等机构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客观公正,无不良技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3.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和动向;熟悉科技、经济发展情况和市场监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可放宽年龄至75周岁)。

5.自愿参加相关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工作,自觉遵守有关纪律及评审规定,保守秘密并对项目及材料负责,按时完成评审任务。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技术类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8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财务类专家应当从事财务及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征集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附相关证明材料(含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和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及其他资质材料等),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2.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市市场监管局科技项目专家库。

四、征集时间

市市场监管局科技项目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分批征集、入库。第二批科技项目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专家入库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等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2年8月6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904室),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可编辑版word申请表)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邮箱。


附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翟伟,联系电话:020-87597709、13925009619,邮箱:2348699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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