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省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科技厅启动 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四)我校申报指标为1项,各学院(研究院)限报1项,实验室负责人要求、重点支持领域及申报数量要求请参照“2023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二、有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二)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三)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9:00~10月21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17:00。各单位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于10月17日前提交至科技处406.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实验室处(专项业务咨询):彭丹,020-83163830
省科技厅资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叶小刚,020-83163838、83163834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项目管理咨询):陈树敏,020-83163451;苏国彬,020-83163476
业务受理(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338
学校联系方式:陈阿丽,39352064
附 件:2023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