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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09   浏览:


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破五唯”的指导方针,积极推进学校高水平科技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将作为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岗位竞聘、评先选优及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 统计途径和填报主体

统计途径:科技工作量通过“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科研信息系统由学校主页“门户信息”或VPN入口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填报主体:1)纵向及横向科研课题由项目负责人申报;(2)学术论文由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申报;(3)成果奖、新药、专利、著作等由成果人申报;(4)主办会议由学院科研管理员录入,学术交流由参与人申报。

二、 统计范围和成果要求

1. 成果取得时间范围为2022.1.1-2022.12.30

2. 科研项目:由教师在科研系统首页“科研动态”->“快捷通道”->“项目”添加相应项目信息,并上传以下佐证材料。

1)项目预算扫描页

2)财务系统中获取的项目信息截图,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余额信息作为项目经费卡号审核及剩余经费导入依据。

3. 论文、著作、专利、药证、获奖等成果,在“快捷通道”->“成果”添加相应类别的成果信息。

4、参加学术交流在“快捷通道”->“学术交流”添加学术交流信息。

5、所有成果信息要求在系统完整准确填报。若有附件要求,请上传正确的附件,格式要求为PDF格式。

6.系统已导入的科研成果,若信息不完善,由教师进一步完善。

三、填报要求

1.严禁重复上报科研业绩。同一篇论文或限统计一次,不能同一篇论文分两次统计时间段重复申报;不能两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同一统计时间段分别申报同一篇论文;不能同一科研绩效在两个部门同时申报。

2.完整且真实填写所有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及其所属校本部二级单位。选择正确选择“作者角色”。

3.并列第一作者和并列通讯作者的作者排列顺序请按原文顺序真实列出。

4.SCI论文分区请参考我校图书馆中科院分区升级版大类分区最新版:(http://www.fenqubiao.com/Core/CategoryList.aspx,账号:gdyxytsg,密码:gdyxy),更新后的录入时间另行通知;被收录的EICSCDCSSCI论文等需提供检索报告(在校外其他高校检索)。

5. 12191230日形成的工作量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

1)学术论文online时间在统计时段,但发表时间不在统计时段暂不予统计,待发表后再申报统计。

2) 专著是指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成果撰写成

的理论著作,不含教材、资料、工具书、论文集、文学作品等。

四、 其他说明

已调离校本校或退休等原因导致无系统账号无法填报,但在该统计时段内有科技成果产出,由团队其他成员负责录入。

五、进度安排

1.个人填报:1210-12月19

2.二级单位审核:1220-1月5

3.图书馆审核:15-2023年1月13

4.科技处审核:114-2月13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各部门精心组织、督促与指导本单位教职工如实填报科研成果。同时,请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审核工作。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年12月9


(联系人:徐文华 联系电话:020-3935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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