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通知

编辑: 刘甜恬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19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校内各单位可邀请药学、中药学、生命科学、生物学、医学、化学及其交叉学科领域的海外青年英才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一)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二)资助期限:3年。

三、申请人条件

(一)以下条件参考《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指南》,最终请以2023年指南为准。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311日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20234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1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 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广东药科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3指南发布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五、相关链接

(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官网通知链接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3268.htm

(二)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3602497046; Email:fanhui@gdpu.edu.cn

赵力民 15019910082

刘甜恬 020-39352064

附件:

1. 广东药科大学简介

2. 广东药科大学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1219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参加“2022年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现代医学、中医药与防疫合作”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