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等年度奖项推荐工作的通知”(粤中医药会字[2023]01号),现将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等年度奖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含科普著作)推荐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推荐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著作应是2000年以后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即公开出版发行日期为200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是已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三等奖(含)以上的成果或中央部委、局直属单位二等奖(含)以上的获奖成果。(2)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五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方式,按名额申报。
3、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所提交的提名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4、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指:(1)《接受奖励确认书》原件1份;(2)系统导出的提名书原始件1套,其中提名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3)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4)知情同意证明:指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5、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送书面提名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3)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电子材料提交至本会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二、2023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要求
1、候选人条件
候选人除应具备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学风正派,医德高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在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生命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大科学发现。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发出中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重大技术发明。
(3)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方法,在疾病防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推荐书主件与附件的电子文档。
书面材料:(1)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一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2)《接受奖励确认书》原件1份;(3)推荐人选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
电子材料提交至本会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三、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政策研究奖推荐要求
1、时间要求
推荐项目须是2018年1月1日后鉴定验收,且应用两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2、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电子材料。
书面材料:(1)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2)《接受奖励确认书》原件1份。
电子材料提交至本会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四、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要求
1、评选范围
2000年以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出版两年以上(以版权页记载为准)的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公开出版、未获过国家级或同级同类性质奖励的中医药专业学术著作。
2、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推荐书主件与附件的电子文档
书面材料:(1)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并附参评样书2套;(2)《接受奖励确认书》原件1份。
电子材料提交至本会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五、2023年度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要求
1、候选人要求
(1)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中青年创新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其中一项。重复申报的,取消参评资格。
(2)“中青年创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管理人才奖”不受年龄限制。
(3)推荐人选须经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上报。
2、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1)推荐书主件与附件;(2)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为mp4,分辨率1920×1080,宽高比4:3,帧速率25帧/秒。
书面材料:(1)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2)《接受奖励确认书》原件1份。
电子材料提交至本会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我校向省中医药学会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申报项目电子材料经我校初评后提交至省中医药学会,该单位将进行组织评审,给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人提供中华中医药学会下达的用户名和密码,打开网址(http://www.cacm.org.cn/saes-index/)登录评审系统填写推荐书并导出纸质材料盖章并按时提交至科技处,请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2、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3、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4、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6、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后。
7、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阿丽,39352064,chenali2004@163.com。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3年01月18日
附件:
1、《关于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3〕1号)
2、《关于2023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3〕6号)
3、《关于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政策研究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3〕2号)
4、《关于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著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3〕3号)
5、《关于2023年度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3〕4号)
以上通知及相关材料请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官网科技评审专栏下载。(http://www.cacm.org.cn/category/zyzn/kj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