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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编辑: 霍务贞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07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35号)(附件1的要求,现组织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合同签订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签订流程

1. 立项清单请查看附件2,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j.gdmde.net/(下称“项目管理系统”)查看立项情况并填报2023年度项目合同书。

2. 项目负责人于2023331前按照系统要求完成项目合同书的网上填报并提交。

3.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除附属第一医院外,其他二级单位无需在系统审核。

二、项目合同书填写注意事项

1. 项目合同书所列各项内容应与项目申报书相一致,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申请的财政资金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应自行补足,保证项目的原定任务目标和总经费投入不变。

2. 合同书中凡不填内容或数字的栏目,均应用斜杠(“/”)或“0表示”,不得空白。

3. 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财政资金,根据合同书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科研任务,提升创新能力。二级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强化管理,提高项目绩效。

4. 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到期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 [2015] 263号)等有关规定结题验收。

5. 网上填写过程中,有关系统填写技术问题,请咨询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1906047。

三、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合同书个人填报提交后推荐单位审核,最后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上审核通过后,生成有水印号的合同书,项目负责人打印有水印号合同书纸质版一式2,双面打印,胶装。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签名,有合作单位的需合作单位盖好公章,于2023511前由各二级单位统一送交至科技处402,统一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霍务贞  联系电话:39352065


附件:

1.《关于下达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35号)

2.2023年度广东省医学基金立项清单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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