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下达 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企联合基金(公卫医药、海上风电)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通知》(

编辑: 蔡帆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企联合基金(公卫医药、海上风电)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通知》(粤基金字〔20235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我校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企联合基金(公卫医药、海上风电)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签订流程

1. 省企联合基金任务书均只能纸质签章,采用线上递交。项目负责人于3月20后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 “过程管理-任务书管理,下载任务书和申报书PDF,完成签章后,在系统中提交任务书、申报书和合作研究协议(项目有参与单位的,应提交合作研究协议)至依托单位审核;全过程无须线下报送任何纸质材料。

2.项目负责人提交任务书、申报书和合作协议的最后截止时间为4月14日

3.项目任务书签订注意事项详见系统“首页—文件资料”《省基金任务书管理操作指引》(附件2)。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QQ:800099528。省基金委业务咨询:020-87567807、87567835。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严志红,39352058

附件:

1.《关于下达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企联合基金(公卫医药、海上风电)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通知》(粤基金字〔20235号)

2.省基金任务书管理操作指引

3.202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企联合基金(公卫医药、海上风电)项目清单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33月20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