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为鼓励我省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奖励在医学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广东省医学会现组织开展第四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根据《广东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粤医会〔2023〕12号,附件1)及广东省医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粤医会〔2023〕78号,附件1),安排如下:
一、设奖类型及推荐渠道
本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我校推荐指标数不限,申报人请登录“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http://gdkp.medmeeting.org/Home/Login/)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步骤查看“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3)。
二、申报要求
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荐项目应是2015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3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曾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国家、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推荐广东医学科技奖)。
(一)申报医学科学技术奖时应确定奖项等级,申报上等级奖项目若落选不再参与下等级奖项目评审。
(二)参照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要求,第三、四届广东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本届推荐项目完成人。
(三)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科技奖及中华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四)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项目主要成果应为第一完成人所有。
(五)《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书》(下称推荐书,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是科技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申报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在推荐系统中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附件。推荐材料明细:
①纸质推荐书与推荐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主件从推荐系统导出,并带有水印;佐证材料附件可为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②项目公示情况说明(附件5);③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6)。
另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项目还需附加相关科普作品。对科技奖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推荐项目,可申请专家回避(附件7)。
三、材料报送及推荐时间
网络推荐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5月26日;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不另加封面,一式两份)于5月28日前提交至科技处;电子版材料以“第一完成人+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命名,以PDF压缩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阿丽;020-39352064
联系邮箱:chenali@gdpu.edu.cn
附件:
1.广东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
2.关于开展第三届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3.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使用说明
4.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书
5.推荐项目公示说明及相关要求
6.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7.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
8.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包含应用证明、知情同意报奖证明(论文与专利)、专业代码)
科学技术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