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方案的公示
广药大科公2023年第03号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广东药科大学科技产业开发与合作管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21〕96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科技成果名称 |
一种以高酸值油脂为原料制备甘油二酯的方法(专利号:ZL201811634479.9) |
成果种类及转化方式 |
专利转让 |
转化收入及取得时间 |
上述项目于2022年11月到账7万元。 |
奖励人员信息 |
姓名:钟南京 |
现金奖励信息 |
7万到账经费扣除:学校及院部占比,6.29811万元作为现金奖励。 分配方案如下:钟南京提取6.29811万元。 |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
NO:2022440003000566 |
若对上述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分配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9日)内向学校科学技术部书面实名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蔡帆 020-39352400
广东药科大学
科学技术部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