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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 余静辉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粤科函监字[2023]565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我校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自查清理工作,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增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范,弘扬科学家精神,坚持追求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学风,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和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存量论文自查。组织本单位所有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归属到各二级教学单位),对20181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逐篇对照自查,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根据学术规范对照表(附件1),如实填报《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2)。

(二)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本单位科研人员已发表或投稿的学术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相关行为规范的,应督促相关科研人员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补救措施,做好核查把关。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广药大〔202015 号)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填报《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3,形成单位科研论文自查清理工作报告(附件4)。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开展科研诚信主题教育培训,引导科研人员弘扬科学家精神,坚守优良的作风学风,营造坚持真理、尊重科学、诚信治学的科研环境。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充分认识本次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汇总、准确掌握本单位情况,自查各类材料需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核定,并于2023630日前将《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2)、《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3)、《单位科研论文自查清理工作报告》(附件4)报送至科学技术部。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南413办公室。电子版报送邮箱:gykejichu01@126.com

联系电话:39352400


附件:

1、学术规范对照表

2、科研论文自查表

3、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

4、单位科研论文自查清理工作报告

5、《广东药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广药大〔202015 号)

科学技术部

20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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