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省市联合、省企联合)项目申请有关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附件中上传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为配合做好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动物实验相关伦理
请先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2023年9月10日前交到学校实验动物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锦红 电话:39352152
二、临床医学相关伦理
填写相关材料(附件2),将所需材料于2023年9月6日前发至邮箱gylunli@163.com,由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统一进行审议,逾期不再受理。为避免邮件遗漏,请将材料按照“申报人姓名+所在学院名称+省市联合或省企联合”方式命名。
由于临床医学研究特殊性,经与我校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后沟通后,对临床医学伦理申请进行以下说明:
(一)项目申报阶段,对审议通过的项目提供临床医学同意申报证明。
(二)项目立项后,临床样本从附属第一医院获取的,由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并出具立项证明;临床样本从合作单位(不含附属第一医院)获取的,由合作单位或者合作单位上级主管单位进行立项审查,并出具立项证明。
联系人:刘溪 电话:39352058
附件1: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表.zip
附件2:课题立项前伦理审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