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省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科技厅启动2024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支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专项科学考察、农业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中心等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它机构。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
二、申报指南及限项说明
基础研究类省重点实验室等申报要求,请详细阅读《2024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基础研究类省重点实验室、技术攻关类省重点实验室、农业种质资源库我校各限报1项,各单位(部门)限申报1项,学校将对各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
三、申报时间
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须在10月7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在线提交申报书等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校内遴选资格。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阿丽,39352064。
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