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大科公2023年第06号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科技产业开发与合作管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21〕96 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科技成果名称 |
“一种总酸浆苦素提取物的制备方法与其应用”的专利技术(专利号ZL 2019 1 0849488.8 ) |
成果种类及转化方式 |
专利授权 |
转化收入及取得时间 |
上述项目于2023年06月到账20万元。 |
奖励人员信息 |
姓名:舒尊鹏、王毅 |
现金奖励信息 |
20万到账经费扣除:学校及院部占比,18万元作为现金奖励。 分配方案如下:舒尊鹏提取10万元,王毅提取8万。 |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
NO:2023440003000378 |
若对上述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分配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8日)内向学校科学技术部书面实名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蔡帆 020-39352400
广东药科大学
科学技术部
2023年9月14日